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食品药品监管 > 监督检查结果
索 引 号 640400023/2023-00268 发文时间 2023-12-13
发布机构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一)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一)

2023年920日,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任务,涉及我辖区3家餐饮经营单位的3个批次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固原经济开发区登元氽面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920日,我局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任务,编号为No: SXC20230020的《检验报告》,其内容显示我辖区固原经济开发区登元氽面馆经营的餐具(小碗),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920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店正在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店内有消毒设施并且能正常使用,但是消毒柜内餐饮具叠放,不能起到预期的消毒效果。当事人经营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综上,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造成上述当事人餐饮店自消毒餐饮具不合格的原因是,均存在对餐饮具清洗不彻底,消毒时加温温度不够或消毒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消毒后未按规定保洁放置、餐饮具提前摆台是引起餐饮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针对抽检出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行为,我局要求餐饮店立即整改,要求彻底在今后的操作中要严格执行餐饮操作规范,将餐饮具的清洗干净、并进行彻底灭菌,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严格按照餐(饮)具清洗消毒的流程进行消毒,使餐(饮)具达到合格。我局将对该餐厅再次开展监督抽检,如再次出现不合格,将依法对其从重进行行政处罚,确保其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二、固原经济开发区马师特色汆面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920日,我局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任务,编号为No: SXC20230014的《检验报告》,其内容显示我辖区固原经济开发区马师特色汆面馆经营的餐具(小碗),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920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店正在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店内有消毒设施并且能正常使用,但是消毒柜内餐饮具叠放,不能起到预期的消毒效果。当事人经营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综上,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造成上述当事人餐饮店自消毒餐饮具不合格的原因是,均存在对餐饮具清洗不彻底,消毒时加温温度不够或消毒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消毒后未按规定保洁放置、餐饮具提前摆台是引起餐饮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针对抽检出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行为,我局要求餐饮店立即整改,要求彻底在今后的操作中要严格执行餐饮操作规范,将餐饮具的清洗干净、并进行彻底灭菌,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严格按照餐(饮)具清洗消毒的流程进行消毒,使餐(饮)具达到合格。我局将对该餐厅再次开展监督抽检,如再次出现不合格,将依法对其从重进行行政处罚,确保其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三、固原市经济开发区国虎炒面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920日,我局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任务,编号为No: SXC20230018的《检验报告》,其内容显示我辖区固原市经济开发区国虎炒面馆经营的餐具(小碗),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920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店正在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店内有消毒设施并且能正常使用,但是消毒柜内餐饮具叠放,不能起到预期的消毒效果。当事人经营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综上,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造成上述当事人餐饮店自消毒餐饮具不合格的原因是,均存在对餐饮具清洗不彻底,消毒时加温温度不够或消毒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消毒后未按规定保洁放置、餐饮具提前摆台是引起餐饮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针对抽检出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行为,我局要求餐饮店立即整改,要求彻底在今后的操作中要严格执行餐饮操作规范,将餐饮具的清洗干净、并进行彻底灭菌,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严格按照餐(饮)具清洗消毒的流程进行消毒,使餐(饮)具达到合格。我局将对该餐厅再次开展监督抽检,如再次出现不合格,将依法对其从重进行行政处罚,确保其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3年1212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54-2040366 电子邮件:yzqxxzx@163.com

宁ICP备10000747号    网站标识码:64040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