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23/2024-00148 | 发文时间 | 2024-09-30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州区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六) |
2024 年 7 月 23 日,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任务,涉及我辖区 1 家食品经营单位的 1 个批次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固原市原州区华南商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枸杞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 年 7 月 23 日,我局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任务,编号为 No:S202470444 的《检验报告》,其内容显示我辖区华南商行销售的散装称重枸杞经抽样检验克百威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7 月 25 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店经营的枸杞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查验供货者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凭证的行为,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 12315 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州区分局
2024 年 9 月 29 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电子邮件:yzqxxzx@163.com
宁ICP备10000747号 网站标识码:64040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