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15/2024-00016 | 发文时间 | 2024-12-27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审计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原州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固原市原州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
序号 | 执法类别 | 执法事项名称 | 执法依据 | 实施主体 | 实施对象 | 备注 |
1 | 行政执法 | 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核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10月23日第二次修正) 第三十三条 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1号修改)第二十七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时,有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审计机关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时,发现社会审计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执业准则等情况的,应当移送有关主管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 固原市原州区审计局 | 社会审计机构 | |
填写说明:1.执法类别、执法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要与权责清单一致; 2.实施主体为执法主体; 3.实施对象为公民、法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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