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68/2024-00022 | 发文时间 | 2024-10-17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对参保人员何某某等5人行政处罚执行情况的公示 |
近日,原州区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参保人员何某某等5人予以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核查:何某某等5人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存在第三方责任,而在医院就医时,隐瞒了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通过医疗机构享受了医保政策待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责令何某某退回报销医疗保险基金6083.68元,包某某退回报销医疗保险基金923.65元,苏某某退回报销医疗保险基金2650.19元,张某退回报销医疗保险基金4448.24元,张某某退回报销医疗保险基金1581.45元。
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向固原市原州区医疗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10月25日
联系电话:0954-2667694
固原市原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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