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11/2024-00055 | 发文时间 | 2024-01-11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申报2024年原州区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能力提升项目遴选实施经营主体的公告 |
原州区各集约化育苗中心经营主体:
为了进一步提高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装备水平和现代化育苗技术水平,以育苗工厂化、种苗标准化为发展方向,推广高质量、高标准健康壮苗比例、提高劳动生产率,通过集约化育苗中心能力提升,配套集约化育苗先进设施、设备,带动提升全区蔬菜集约化育苗水平和能力,推动蔬菜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1号)和自治区园艺技术推广站《关于组织实施好2024年冷凉蔬菜产业和中药材产业项目的通知》(宁园技发〔2024〕1号)文件精神,我区实施2024年蔬菜集约化育苗提升项目。
一、建设内容
改造提升高标准日光温室设施设备的装备水平,集成配套种苗繁育点播车间,配套检测室、种子机械化精量点播机、移动式育苗床架,行走式喷灌机等设施装备,繁育优质种苗,提升蔬菜集约化育苗水平。
二、补贴标准
集成配套种苗繁育点播车间,配套种子消毒处理、检测室、种子机械化精量点播机、移动式育苗床架,行走式喷灌机等设施装备,实行“先建后补”,财政补助资金与自筹资金1:1配套,项目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实施主体。
三、申报条件凡申报2024年原州区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提升项目的经营主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州区境内的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并具有“蔬菜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
2.申报主体资质齐全、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配合度高、热心当地公益性农技推广事业,示范带动作用强。
四、申报流程
1.各申报经营主体按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填报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建设方案,报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审定。
2.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各申报经营主体进行评分,从高到低确定实施经营主体,并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经营主体,将确定为“2024年原州区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实施经营主体。
3.申报时间: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接受申报材料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至2024年1月17日18:00之前。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霞
联系电话:0954-2031867
监督电话:0954-2669069 0954-2031867
附件1:2024年原州区蔬菜集约化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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