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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11/2024-00352 发文时间 2024-09-24
发布机构 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24年原州区蔬菜冷链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情况公告
2024年原州区蔬菜冷链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情况公告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实现“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为目标,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规发〔2023〕16号)和原州区财政局《关于拨付2023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原财(农)指标〔2023〕299号)精神,原州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原州区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依据本区蔬菜冷链发展实际,及时制定了《2024年原州区蔬菜冷链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目前,项目已完成县级验收并兑付了补贴资金,现将项目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一、项目批复(备案)情况

(一)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新建预冷库1160平方米、分拣车间3503平方米、制冰及储冰车间543平方米,改造提升蔬菜交易大棚1338平方米、预冷库3600平方米,配套相关预冷设施设备37台套。

(二)资金筹措及财政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预算总投资1333.6万元,其中财政补贴资金400万元,经营主体自筹933.6万元。财政资金按总投资的30%予以补贴。

二、项目建设情况

(一)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选择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单位及时在原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申报原州区蔬菜冷链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原州区手拉手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等7家经营主体分别申报了该项目。经对申报经营主体经营范围、经营主体及法人征信、建设内容等情况审核后,均符合项目申报条件,并发布了《关于原州区蔬菜冷链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公示后无异议。

2.项目自查验收

2024年7月25日、26日,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各经营主体建设内容逐项自查验收。经自查验收,各经营主体基本完成了各自申报建设内容,同时也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新增或减少了部分建设内容,计完成新建预冷库1213平方米、分拣车间3222平方米、制冰及储冰车间492平方米,改造提升蔬菜交易大棚1630平方米、预冷库3487.6平方米,配套相关预冷设备48套,各项建设内容均符合项目要求,自查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

3.项目县级验收

2024年8月16日,农业农村局组织财政、发改、相关专家及实施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县级验收。经现场查验,完成新建预冷库1213平方米、分拣车间5937.5平方米、制冰及储冰车间499平方米,改造提升蔬菜交易大棚700平方米、预冷库3487.6平方米,配套相关预冷设施设备47套,相关内业资料收集、整理较为完整。公示后无异议。

(二)投资完成及资金兑付情况

1.项目结算

项目申报总投资概算为1333.6万元,由于财政补贴资金按投资比例计算,各经营主体根据需求,与宁夏途锦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结算价为1164.87万元。

2.项目结算审核

为准确定性项目投资,我单位委托宁夏昊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各经营主体提供的结算报告进行结算审核,结算审核总投资为1131.76万元,并以此作为补贴资金量的依据。

3.补贴资金兑付情况

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9月23日兑付财政补贴资金339.5286万元,其中:原州区农怡乐家庭农场45.0321万元,固原市天顺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3.7144万元,原州区绿缘蔬菜产业科技推广服务专业合作社8.5116万元,原州区手拉手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161.7676万元,原州区丰盛绿叶种植专业合作社59.9456万元,宁夏绿安蔬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1841万元,宁夏四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5.3732万元。

三、项目检查验收情况

(一)自查验收

2024年7月25日、26日,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各经营主体建设内容逐项自查验收,各经营主体基本完成了各自申报建设内容,同时也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新增或减少了部分建设内容,各项建设内容均符合项目要求,自查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

(二)县级验收

2024年8月16日,农业农村局组织财政、发改、相关专家及实施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县级验收。经现场查验,完成新建预冷库1213平方米、分拣车间5937.5平方米、制冰及储冰车间499平方米,改造提升蔬菜交易大棚700平方米、预冷库3487.6平方米,配套相关预冷设施设备47套,相关内业资料收集、整理较为完整。县级验收合格,经公示后无异议。

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完成数量

2024年8月完成项目验收工作,新建预冷库1213平方米、分拣车间5937.5平方米、制冰及储冰间499平方米,改造维修交易大棚(分拣车间)700平方米、预冷库3487.6平方米,配套预冷、制冷等设备47台套。完成建设任务。

2、项目完成质量

组织发改、财政及相关专家验收,项目建设内容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新建工程或改造工程质量达到相应的造价标准,相关内业资料较为齐全,县级验收合格。

3、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建设期为2024年3~10月。经营主体实际建设期为3-7月,完成了建设任务且边建设边投入使用,项目于8月中旬完成县级验收,如期完成了任务。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做到了早谋划早动工,边建设边投入使用。自7月初开始,种植蔬菜陆续上市并入库预冷,涉及的预冷库静态库容约4500吨,平均预冷出库2次以上,分拣预冷加工包装在9000吨以上,净菜8100吨以上(净菜率>90%),按每吨增值300元计,可增加加工收入243万元,加工纯收入约120万元。达到了方案设计效益。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向社会提供绿色冷凉蔬菜8100吨以上,进一步完善了产业链条基础设施,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带动了99人务工就业,人均务工工资均超过2000元;聚集管理、技术、资本等资源要素,以点带面推动原州区农业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扩大农村产业规模和就业容量,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空间,促进农村社会繁荣稳定。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通过预冷库新建或改造,一是进一步夯实了农业发展基础,确保产品品质,在完善产业链条的同时附着了大量的人员务工,对于带动农户增加收入及乡村产业振兴具有推动作用;二是强化和提升了产业二产能力,对于加快产业三产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走访项目区40户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评价,项目区农户对项目效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项目综合评价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5分,其中:项目产出指标38.5分,项目效益指标40分,项目满意度20分,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

固原市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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