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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1/2018-94171 发文时间 2018-09-12
发布机构 原州区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固原市东环路南延伸段(G327线固原市东绕城段)建设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通知
关于固原市东环路南延伸段(G327线固原市东绕城段)建设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通知

原政发〔201811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固原市东环路南延伸段(G327线固原市东绕城段)建设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

2018911 

(此件公开发布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固原市东环路南延伸段(G327线固原市东绕城段)建设项目土地房屋

征收决定公告

为加强固原市区城市道路与周边国省干线公路的有效衔接,解决城市出入口交通不畅等现象,根据固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批准固原市东环路南延伸段( G327线固原市东绕城)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固行审(投资)发〔2018〕106号)、固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固原市东环路南延伸段(G327线固原市东绕城段道路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固国土资发〔2018〕134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原州区开城镇大马庄村、二十里铺村、中山街道南关社区、峡口村土地25.2127公顷征用。现将征收土地及房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五、征收范围

路线全长5.3米,起点位于原州区峡口村,与固原市东环路终点K10+057.84处顺接,并与G309线呈“十”字交叉,路线由北向南大致平行布设于宝中铁路东侧,途径K14+999.18处与清河街互通式立体交叉,终点顺接福银高速固原南出口链接线。

二、征收土地用途 

固原市东环路南延伸段(G327线固原市东绕城段)建设项目。

三、委托征收单位: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南关街道办事处。

四、征收补偿标准

征收补偿标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地补偿费的通知》(宁政发〔2016〕101号)和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公布固原市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固政发〔2016〕77号)等规定办理。

五、办理征地补偿安置登记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被征收人限即日起5日内在南关街道办事处开城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的,以原州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开城镇人民政府南关街道办事处调查确认的依据为准。 

六、其他有关事宜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部门立即停止办理土地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新建建设项目的审批、征地范围内土地及地上物转承包、租赁和经营合同等续签及登记事项。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发布自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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