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1/2020-00013 | 发文时间 | 2020-03-06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委宣传部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原州区依法拆除被征收户房屋 |
据悉,自该片区房屋征收工作开始以来,大部分被征收户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配合征收部门完成了房屋征收,但被征收户马某某提出过高要求,超出了现行征收补偿标准,前期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协议。
原州区人民法院受理审查后,对马某某于2018年7月9日做出(2018)宁0402行审31号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原州区人民政府做出的原政征补[2017]77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由原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目前,被执行人马某某仍未主动履行义务。为保障旧城改造项目顺利实施,依据原州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原州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区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的监督下,组织相关部门对被执行人马某某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来源:原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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