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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48/2020-00010 发文时间 2020-10-13
发布机构 原州区委宣传部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依法拆除三处被征收户房屋
原州区依法拆除三处被征收户房屋
10月13日,原州区组织相关部门对市区城隍庙片区、火车站片区旧城改造建设项目涉及的被征收户梁某海,谢某香、段某英的三处房屋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据了解,强制执行前,原州区政府曾多次派专人深入实地了解情况,且与被执行人多次协商沟通,着力促使双方达成补偿协议,但因为被执行人要求过高,超出了现行征收补偿标准,双方未能就拆迁协议达成一致。
原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准予执行原州区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由原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依法向被征收人送达了行政裁定书,但被执行人至今仍拒绝搬离。
当日,共强制拆除被执行人建筑物共计1137.09平方米。拆除现场,各工作小组分别对现场闲杂人等进行清理并划定警戒范围,对拆迁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造册登记并搬迁至指定地点等。强制执行全过程由法院、检察院执行监督,做到了程序严格、依法有序拆除,极大震慑了个别借改造征地拆迁之机,提过高、无理要求的被拆迁人,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切实保障了市区旧城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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