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1/2021-00120 | 发文时间 | 2021-07-15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原州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暂行规定》,经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按照《原州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暂行规定》规定程序办理。
四、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进行评估。
五、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制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原州发布等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原州区重大行政决策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原州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原州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 | |||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备注 |
1 | 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 | 发改局 | |
2 | 区本级年度政府性投资计划、政府投资的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 | 发改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
3 | 重大经济体制改革 | 发改局 | |
4 | 重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 政府办 | |
4 | 涉及重大教育、卫生健康、社会救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民生社会事业改革 | 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 |
5 | 涉及征地、拆迁等重大建设项目 | 自然资源局、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 |
6 | 生态建设重大项目的实施 | 自然资源局 | |
7 | 重大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的竞争性配置 |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
8 | 重大农业、农村综合性改革,城乡一体化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 | 农业农村局 | |
9 | 涉及重大环保、高耗能问题的基础设施建设、停业和关停 | 原州区环保分局 | |
10 |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
11 | 涉及重大国有资产的处置 | 财政局 | |
12 | 涉及重大疫情的处置 | 卫生健康局 | |
13 | 区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 | 各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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