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72/2024-00009 | 发文时间 | 2024-10-11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对原州区限上和限下样本单位促销奖励资金兑付的公示 |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按照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州区2024年下半年消费促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原政办通字〔2024〕28号)精神,拟对11家“十一”期间促销活动效果明显的限上单位和24家第三季度营业(销售)额同比增速达到20%以上的限下样本单位,每家给予10,000.00元资金奖励,总计350,00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自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原州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举报。举报电话:0954-2030633,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原州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综合协调办公室。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原州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将组织人员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资金补贴的资格。
附件:符合奖励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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