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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25/2024-00002 发文时间 2024-01-29
发布机构 原州区开城镇政府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开城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原州区开城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原州区开城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原州区开城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倾力指导下,我镇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增加政务管理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各项制度,按时规范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照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梳理形成本单位工作台账;二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着力推进基层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完善财政、食药、环保、卫生、扶贫、教育、医疗等基层政务公开领域;三是做好监督保障工作。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办公室(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优秀的进行表彰,对落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充分调动各单位积极性,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开城镇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39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包括部门信息2条、公示公告1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336条。公开内容涉及政府工作动态、惠民政策解读、安全知识宣传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原州区开城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收到信息公开投诉。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原州区开城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开城镇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源头管理、工作考核管理机制,由综合办公室承担信息公开职能,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站信息发布以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为原则,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做好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二是持续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建设,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按时保质保量发布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权力运行结果等领域信息公开,为群众提供最新的政策解读。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向村延伸,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切实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网工作机制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优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各办公室(中心)配合,规范主动公开的事项、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程序等,并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同步更新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专人督促整改落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审核制度,对于政务公开发布的信息明确责任到人,发布信息先由信息编撰人初审,再由办公室(中心)负责人复审,最后由分管领导终审,重大信息须经由主要领导审核无误后发布。

三是定期监督整改。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对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对于政务公开定期开展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中,督促相关人员认真整改、及时反馈,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形式有待拓展、工作动态等内容没有及时更新。二是对政策缺乏专业的解读,政策解读的载体不够丰富。对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改进情况

  一是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新模式,结合实际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信息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发布的质量、丰富解读的形式,扩宽政务公开的展现形式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更多相关工作动态信息。二是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督促各办公室(中心)业务人员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能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原州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全面开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并按时、按要求开城镇落实政务公开要点进展情况按时报送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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