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公开内容
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主动公开的范围参见《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三、公开主体
原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简称本机关。
四、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
(1)机构概况:机构职能、内部设置、部门电话。
(2)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各项政务活动。
(3)统计公报:年度统计公报和大型普查公报。
(4)政策法规:《统计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法规解读。
(5)人事信息:人事任免、岗位变动等情况。
(6)财务信息: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2、公开方式
1.原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网址http://www.yzh.gov.cn//);
2.原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查阅。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北街延伸段;
开放时间:9:00-12:0014: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4-2031983
3.在原州区文化馆(原州区中山北街北塬文体活动中心,0954-2032108)、图书馆(原州区人民街224号,0954-2031062)、政务服务中心(原州区文化西街313号,0954-2076517)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填写《原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申请人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非当场申请的可用复印件、传真件或电子图像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提交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为提高效率,申请人对申请信息的内容描述要详尽、明确,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受理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4—2031983
传真号码:0954—2031983
通信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北街延伸段
受理时间: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3、答复 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不能当场做书面或口头答复的,应当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的,经受理单位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4、对下列情形,本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1)符合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的,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2)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途径;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不予提供;经保密审查程序认定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予答复。
(6)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如其中含有不宜公开内容的,只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7)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本机关应当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待明确后再予回复。
(8)申请人身份不清楚、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或补充相关材料。
(9)申请人以电话方式提出申请的,由本机关接话人进行电话记录后,告之获取方式。
(10)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机关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依照原州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原州区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并由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减免相关费用。
5.收费标准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三)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一)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二)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三)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四)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四、不予公开内容
(一)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组织以不公开为条件提供的信息;
(二)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三)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信息;
(五)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 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
通信地址* | |||||||||
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 名 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提出申请的方式* | □ 当面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 ||||||||
所需信息情况 | 受理机关名称* | ||||||||
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 |||||||||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单选)* | □当面领取 □邮寄 □电子邮件 | ||||||||
政府信息的载体形式(单选)* | □纸面文本 □其他 | ||||||||
申请人签名(盖章)*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说明:
1.本文本适用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向政府机关提出的申请行为。
2.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带* 的为必填项,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提交申请表时,公民同时提交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