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了《固原市原州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

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自然资源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主要内容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领导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等。

2.部门文件。主要包括:以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名义发布或者原州区自然资源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等。

3.政策法规。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工作信息。主要包括:原州区自然资源局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可以向社会公开的行政许可等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以及行政处罚结果、行政许可结果等信息。

5.财务信息。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6.其他信息。主要包括: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其他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原州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原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h.gov.cn/)及公示栏等平台和载体予以公开。

2.原州区文化馆(原州区中山北街)、图书馆(原州区人民街224号)、政务服务中心(原州区文化西路313号)查阅点查阅。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原州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申请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原州区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0954-2033243

传真号码:0954-2033243

电子邮箱:yzqlyj2033243@163.com

办公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北关东路114号

邮政编码:756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二)申请方式

1.在线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原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依申请公开-公开提交”页面填写电子版《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并提交。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党政办公室。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党政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三)申请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原州区自然资源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原州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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