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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原州区土壤墒情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6
来源: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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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44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农田土壤墒情监测工作,强化监测成果应用,及时有效的发布土壤墒情与旱情监测信息,特制定2023年原州区土壤墒情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加快种植业生产方式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种植业高质高效绿色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我区张易镇、开城镇、中河乡、彭堡镇、头营镇、三营镇、黄铎堡镇、炭山乡、寨科乡、河川乡、官厅镇、11个乡(镇)21个行政村建立农田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网络点,采取人工监测与仪器监测相结合,建立不同生态区域及作物种类以监测点数量为单位的墒情与旱情评价指标参数,完善墒情监测网络;以“统一监测方法、统一监测时间、统一监测内容”的规范技术标准,及时发布不同区域农田土壤墒情与旱情信息,全面服务各地农业生产。强化墒情远程物联网系统运营维护和服务,确保全区墒情监测系统在关键农时和作物关键节点正常运转,实现墒情监测数据适时传输与获取。开展不同土壤类型墒情与旱情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建立物联网墒情自动监测站点数据采集与读取校正模型,提高物联网监测站点数据采集精度;加快不同类型土壤容重、田间持水量等相关参数的获取,建立适合生产实际的不同生态类型区墒情与旱情评价指标体系。推进物联网墒情站点设备运行维护与更新,实现物联网设备动态平衡与服务。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墒情监测,服务农业生产

1、监测时间

1月起,原则上每月7日、22日进行定期监测,如遇降水自动延后监测,同时上报降水量;春播前应对该区域春耕备耕期土壤墒情对春耕的影响作出分析研判,春夏之交旱情严重时进行加测,监测工作在年底土壤0-20cm土壤封冻后结束。

2、监测方法

常规法:采用烘干法采集不同层次土壤样品进行土壤含水量测定,每个层次采集样品至少3次以上重复,确保数据准确。

仪器法:采取自动监测与常规监测相结合,自动监测与常规监测获取数据的同时进行烘干法校正,获取准确的校正系数。

3、监测项目

监测深度:每个样点监测层次为0~10cm、10~20cm、20~40cm、40~60cm、60~80cm旱情严重时加测80~100cm。

监测指标:

(1)土壤含水量(仪器法为容积百分数,烘干法为重量百分数)。

(2)不同生育期适宜含水量。

(3)不同监测方法所得结果的数据对比、分析。

调查内容:监测点基本信息、土壤容重、田间最大田间持水量、不同区域内土壤墒情评价指标参数。

4、信息发布要求

(1)内容要有针对性:本次监测数据和土壤墒情评价分析,近期温度、降雨、灌溉对土壤含水量的影响,土壤含水量是否满足作物播种或生长需要,当前作物生长情况,有关生产措施和抗旱措施的建议。

(2)简报要有时效性:每月8日、23日进行测定,并于1个工作日内发布简报并上传全国土壤墒情监测系统、宁夏农技推广网、总站土肥科、原州区农业农村局、原州区各乡镇邮箱。

(3)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每期简报必须附有每个监测点本期监测的数据,要标明土层深度、绝对含水量(重量)或相对含水量。数据测试后须仔细审核,简报需经本单位土肥技术人员会商,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

(二)墒情远程物联网服务系统维护与运营

加快推进宁夏农技推广云平台和“宁农宝”APP推广应用,构建适合全区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科学灌溉指导方案信息发布平台,委托第三方开展气象数据、物联网墒情数据采集分析与平台维护,利用遥感技术、物联网技术实现自动化、无监督的墒情智能监测与数据采集,实现旱作农业精准高效服务,提高天然降水的利用效率,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绿色农业发展。

(三)构建墒情与旱情评价指标体系

开展不同土壤类型墒情与旱情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推进完成全区21个物联网自动监测站点数据采集与读取校正函数的建立,形成基于物联网仪器法和经典法的墒情自动监测数据校正模型。加快监测区域土壤类型水分数据的获取,补充完善各监测站点土壤容重、田间持水量等土壤水分参数,借助于卫星遥感图像与数字建模技术构建不同土壤类型水分估算模型,建立适合原州区生产实际的不同生态区域墒情与旱情评价指标体系。

(四)强化物联网监测设备运行管理

加强对全区11个乡镇21台物联网墒情监测站点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对个别无法修缮的老旧设备补充采购,对一些运行不正常设备委托厂家进行设备修缮和维护,出台物联网墒情监测设备管理办法,提高墒情监测站点体系运行效率,确保在网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五)监测数据汇总及年度总结

1.建立本区农田土壤墒情及旱情评价技术指标。结合定期观测记载作物生长期间的生长发育指标和作物表象,建立适宜本区不同土壤含水量、作物生长发育和作物表象之间的数据关系,根据土壤水分测定结果、田间最大持水量、凋萎含水量和作物生长发育阶段的需水特征,给出土壤墒情评价,绘制土壤墒情变化曲线,探索建立本区主要作物不同生育期主要层段土壤墒情及旱情评价技术指标。

2.及时编制年度总结。11月底完成本区土壤墒情监测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并上报自治区推广总站土肥科。

四、资金概算及明细

自治区财政支持全区墒情监测经费15万元。其中用于墒情监测5万元,墒情监测系统维护与安全运行2万元,墒情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及人工监测与物联网远程设备数据校正与模型建立6万元,墒情监测站设备维护2万元。(具体明细见附表1

墒情监测经费主要用于墒情监测点看护费、田间调查、采集土样、数据监测汇总人工费、气象资料服务、信息费、宣传培训、耗材及差旅费等。系统维护与安全运行费用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承担的宁夏农技云平台及宁农宝APP线上运行及安全维护。墒情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主要用聘请第三方合作开展墒情与旱情评价指标研究,土壤水分指标数据获取人工、专家咨询等。墒情监测设备维护主要用于个别单位设备老化更新,现有设备维修校验及技术服务等。

五、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通过开展墒情监测,及时发布不同区域农田土壤墒情与旱情信息,全面服务原州区农业生产,危害损失率明显降低,旱情涝情得到及时控制,经济效益显著。

(二)社会效益

墒情监测紧紧围绕种植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推进种植业转型升级,以服务农民为宗旨,以满足农民的科技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强化基础监测,开展主要粮食作物生长发育动态监测,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在种植业生产中的助推作用,促进产业与扶贫、科技与生产、服务与推广的紧密结合,不断增强科技对种植业生产的指导和支撑作用。

(三)生态效益

通过墒情监测数据,进行认真全面分析,针对气象、土壤墒情提出切实可行的农事建议,及时发布不同区域农田土壤墒情与旱情信息,每期信息都及时的上报区总站,并报送区委、区政府、农业农村局等各级主管领导,便于他们及时的了解墒情及旱情,为指导全区农业生产和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了以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为组长、各乡镇分管农业副镇长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任务对接、资金落实、监督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二)成立技术小组

组长:白永强  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副组长:何建国  农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成  员:赵  东  农技推广中心干部,高级农艺师

倪万梅  农技推广中心干部,高级农艺师

项目技术小组负责项目资金落实方案制定、全区墒情监测点实地取样监测,数据整理,及时发布墒情信息,提出对策措施,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采用简报、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和社会公众提供墒情信息服务,指导节水农业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用水生产力。同时,要组织开展监测方法、监测技术集成研发和应用示范,强化现代高新技术应用,提高墒情监测的时效性、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严格考核办法

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时刻督促业务人员及时有效地完成全年监测任务并认真系统地对全年监测工作进行总结。结合总站制定的量化考核指标,并纳单位年终考核工作内容。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四)强化绩效评估和验收

1、绩效评估。按照自治区及原州区财政部门要求,制定土壤墒情监测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科学量化考核指标,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及时进行项目总结,报送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检查验收,按照考核指标进行打分评价。

2、项目验收。自验合格后,请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县级验收,县级验收合格后,在原州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附表1:2023年原州区墒情监测项目投资概算表

附表22023年中央(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备案表

附件3:2023年土壤墒情监测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附表4: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区域性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表5: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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