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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县域资金规模

时间:2018-04-24
来源:原州区农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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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惠民政策按照“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区范围内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原州区设立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账,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 

  2018年自治区第一批安排原州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额为706万元,其中:中央农机补贴资金650万元(含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资金500万元),自治区农机补贴资金50万元自治区购机补贴工作经费6万元;按照不低于自治区下达各县(市、区)补贴资金总额1.5%的比例安排工作经费,原州区财政配套工作经费13.5万元。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197.895万元结转至2018年继续使用,2018年可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897.895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共847.895万元,自治区补贴资金50.0万元。计划补贴各类机械2000台(套),项目总投资3591.58万元,其中:国家项目资金897.895万元,农户自筹资金2693.685万元。 

  实施范围为原州区11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及农林牧场。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根据原州区农业生产实际,2018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主要用于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15大类32个小类90个品目。自治区确定的所有品目机械敞开补贴,满足区内申购者的需求。要优先保证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所需机械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逐步将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需求量小的机具品目剔除出补贴范围。 

    

    

    

    

  原州区农机中心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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