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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6月10日需向社会公开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

时间:201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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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州区6月10日需向社会公开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 009    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大马庄村3组村中心的柯亚轮胎翻新厂无环评手续,无除尘治理设施。机械昼夜施工,产生噪音和刺鼻气味,影响村民居民生活,希望尽快搬迁。 原州区 噪声

 

  大气

    柯亚轮胎翻新厂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大马庄村三组,建于2017年7月,厂房面积306平方米,主要经营废旧轮胎翻新与收购加工,现场有工人5名、翻新设备3台、翻新成品轮胎300余条。该厂无环评手续,无废气净化设备和降噪音设备,且位于居民区内。 属实     原州区政府根据《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限期关停或取缔境内散乱污企业(场所)的通告》和固原市环保局《关于固原市原州区柯亚轮胎翻新厂予以取缔或搬迁的函》,已对该“小散乱污”企业启动关停取缔程序。6月4日对该企业进行停产断电,目前,该企业设备已拆除完毕,并依法对企业进行了取缔。下一步将组织环保、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工业和商务局、开城镇等部门,加大联合巡查执法力度,确保转办件问题不反弹,有效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给予开城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林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给予开城镇大马庄村党支部书记慕志兵党内警告处分。

 
2 051     修建从红沟村到张易镇红庄村道路时,破坏赵千户林场植被,并利用红沟小学西侧河道取沙修路,破坏河道自然生态。 原州区 噪声大气     2016年农村公路(黎套至G309)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原州区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施工单位为固原市鸿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翔公司),项目途经地区地形起伏大,山高坡陡,施工过程中有溜土现象。原州区林业局于2017年12月22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因溜土覆盖的林地立即造林恢复,鸿翔公司于今年春季栽植油松进行了恢复,但今年5月份林业局验收时成活率不足10%。经对河道取沙修路一事进行现场核查,鸿翔公司在红沟内取沙两万余方用于道路建设,未办理采砂许可证。 属实 5月28日,原州区林业局责令鸿翔公司于6月10日前对所有枯死苗木进行更换补植,并及时浇水扶育,林业部门将对栽植苗木进行验收,直至成活率达到85%以上。原州区水务局依法向鸿翔公司下发《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河道采砂恢复整治通知书》《水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限期恢复河道环境,并分别对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和鸿翔公司处以3万元、2万元罚款。目前,鸿翔公司已对沟道内的采砂坑进行了全面恢复。 给予鸿祥公司经理张利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赵千户林场场长周志宝通报批评。  
3 090     原州区铁家沟一队一家豆制品作坊无污水治理措施,夜间经营,将污水排入干沟内散发臭味,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曾向环保局反映,但未得到解决。 原州区     该豆腐厂主要进行豆制品加工,虽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但无环评手续,实际加工生产过程中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生产废水直排,未采取任何防治措施,污染环境,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属实    根据《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自治区蓝天碧水办〔2018〕49号)、《关于开展五河排污口及临河近岸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的通知》(固蓝天碧水办〔2018〕41号)、《关于印发原州区集中整治“小散乱污”企业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原政办发〔2018〕33号)精神,原州区政府已对该豆腐厂启动停产整治程序。目前,该厂已全面停产整顿,待整治达到环保要求验收合格后再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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