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2-01-29 |
来源 | 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 解读单位 | 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
标 题: | 《原州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
一、写作背景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自治区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厅、科学技术厅、银川海关、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宁夏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科)发〔2021〕9号)组织机构(第六页)要求:“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须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自治区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本地区普查工作 ,接受自治区普查办的监督、抽查、评审、验收,全力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普查。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的要求,出台《原州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原州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相应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原州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按自治区要求完满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二、具体做什么
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对象包括自来入侵植物、动物、植物病虫害等,按照物种入侵发生生境和危害类型,主要分为农业物种、森林草原湿地等区域物种和主要入境口岸物种3个类别:
(一)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主要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和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普查,通过专家咨询、文献调研、问卷调查、实地踏查等方法,开展面上调查,掌握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等基本信息。 (二)林业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充分利用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现有外来入侵物种调查数据,通过专家咨询、文献调研、问卷调查、实地踏查等方法,开展面上调查,掌握重要森林、草原、湿地以及重要自然保护地、城乡绿化带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等基本信息。 (三)主要入境口岸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在主要入境口岸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对机场、车站以及进口货物存放点,通过专家咨询、文献调研、问卷调查、实地监测等方法,开展面上调查,掌握入境口岸内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等基本信息。 我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主要工作是做好外来入侵农业物种(植物、病虫害、水生动物)、森林草原湿地等区域物种的面上普查工作,为自治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取得什么效果
外来物种入侵是全球性问题,严重影响入侵地的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关乎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一是利用三年(2021年-2023年)左右时间,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全面摸清外来入侵物种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构建完善外来物种数据信息库,分析外来入侵物种对我区经济、生态和社会的影响,研判我区外来物种入侵扩散趋势,为科学防控外来物种入侵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二是对进一步健全外来入侵物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对有效遏制重大危害入侵物种扩散趋势和入侵风险打好基础,对外来物种入侵精准防控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我区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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