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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1/2022-00021 发文时间 2022-01-28
发布机构 原州区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原州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原州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

《原州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州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摸清我区外来物种入侵状况和发生趋势,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厅、科学技术厅、银川海关、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宁夏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科)发〔202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外来物种入侵是全球性问题,严重影响入侵地的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关乎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对全面摸清外来入侵物种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构建完善物种信息库,对进一步健全外来入侵物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对有效遏制重大危害入侵物种扩散趋势和入侵风险打好基础,对外来物种入侵精准防控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我区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普查目标 

利用三年(2021-2023年)左右时间,摸清全区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等情况,构建外来物种信息数据库,分析外来入侵物种对我区经济、生态和社会的影响,研判我区外来物种入侵扩散趋势,为科学防控外来物种入侵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三、普查对象和任务 

以初步掌握的外来入侵物种信息为基础,兼顾其他潜在的高危外来有害物种,对全区农田、果园、渔业水域、森林、草原、湿地、主要岸口等区域开展普查。普查对象包括外来入侵植物、动物、植物病虫害等,按照物种入侵发生生境和危害类型,主要分为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森林草原湿地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和主要入境口岸外来入侵物种3个类别。 

(一)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主要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和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普查,通过专家咨询、文献调研、问卷调查、实地踏查等方法,开展面上调查,掌握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等基本信息。 

(二)林业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充分利用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现有外来入侵物种调查数据,通过专家咨询、文献调研、问卷调查、实地踏查等方法,开展面上调查,掌握重要森林、草原、湿地以及重要自然保护地、城乡绿化带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等基本信息。 

(三)主要入境口岸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在主要入境口岸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对机场、车站以及进口货物存放点,通过专家咨询、文献调研、问卷调查、实地监测等方法,开展面上调查,掌握入境口岸内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等基本信息。

四、普查进度安排 

普查时间为2021—2023年,标准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2年度资料。分年度安排如下: 

(一)开展前期准备2022年1月—2022年2月)。按照自治区九厅局统一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制定本区普查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细化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和宣传本辖区内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按照自治区各厅局统一制定的技术方案、普查规程、物种清单、调查报表等基础性技术文件,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组织普查人员积极参与主管厅局的专业培训,接受专家技术指导,提升基层人员物种识别、信息采集等专业技术能力。

(二)全面推开普查(2022年3月—2022年12月)。以县(区)级行政区划为基本普查单元,开展农田、果园、渔业水域、森林、草原、湿地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面上调查;持续开展主要入境口岸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做好数据核查、评估、录入、校核、加工等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三)成果核查与总结(2023年1月—2023年12月)。完成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对审核结果存疑地开展补充调查。系统整合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信息,形成统一的物种名录清单、数据库、标本库等普查成果;建立数据信息资料库,研判我区外来物种入侵扩散趋势,分析外来入侵物种对我区经济、生态和社会的影响,形成全区外来入侵物种状况及危害趋势报告。

五、组织实施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专业人员少。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克服重重困难,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全面谋划、分头实施、整体推进,扎实开展普查工作。 

(一)基本原则。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项调查成果。 

(二)组织机构。为确保我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原州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慕 夙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冯晓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文军: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贾旭林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金创明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罗小宁 :区财政局局长

祁志雄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王 刚 :市生态环境局原州分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冯晓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自治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本辖区内普查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接受自治区普查办的指导、监督、抽查、评审、验收,全力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请示分管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快速予以解决,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责任分工。原州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对接上级业务主管厅局,按照普查分段要求,认真开展普查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普查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田、渔业水域等区域普查。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数据等信息化数据支撑;依据职责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及重要自然保护地、城乡绿化带等区域的普查工作。

 区住建和交通局:配合做好城市公园绿地等区域的普查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原州分局:配合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普查。

 区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和经费使用监管。 

区科技局:负责牵头安排科技计划,支撑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与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区教体局:负责大、中、小学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防控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的统筹协调管理,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普查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担当意识,压实靠牢责任,配齐普查力量,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分工协作,乡镇、街道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普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各项任务,持续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部门要按照自治区级和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任务分工,负责落实普查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预算。要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监督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合理、有效。 

三)加强质量控制。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制度,实行信息平台数据采集和审核实名制管理,确保全程规范化管理。各参与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任务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认真执行质量管理制度,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介,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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